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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法中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是什么關系?有什么區別?
編輯:東莞市金林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時間:2022-07-05 10:06:12
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,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。
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說明書為依據,清楚、簡要地限定要求保護的范圍。
權利要求書的作用是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,權利要求書是需要對具體技術方案的上位概括形成的,比如最早關于手機的發明,說明書里面會寫這個新方案的具體內容,實施方案,解釋說明等,權利要求書的話,就是對這些具體的內容進行概括,比如獨權可以寫成“一種無線通訊設備,其特征在于,能過實現異地兩人無線通話。。。”權利要求書有點像是集合的邊界,說明書像是支撐集合邊界的內容,有多大內容,要多少邊界(權利范圍),權利要求書是對說明書描述的具體技術方案的概括,說明書是對權利要求限定的范圍做出足夠的支撐和解釋,說明書是權利要求書的字典,權利要求書有不清楚歧義的地方,以說明書中給出的解釋為準。”
如想具體了解,可以去查閱專利法第59 條第1款和專利法第26 條第4款規定。
鏈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33255668/answer/366070660
來源:知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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